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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嘉兴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日至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三、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5月15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片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28日至30日,按属地原则审核。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6月15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3日至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审核地点

  嘉兴市本级考生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嘉兴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地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联系电话:0573-82031243 82031504.各县(市)考生现场确认点设在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嘉兴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编辑老师: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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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9 22:31:0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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