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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考点总结(15)


  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

  (一)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

  (二)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三)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四)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二、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4:3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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