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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3〕37号),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认真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截至目前,现场检查及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2013年,各级注协结合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要求,坚持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全国一盘棋”,进一步探索会计师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的路径和方法,完善检查工作质量保证机制,加强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建设,促进行业检查工作路径、程序和方法趋同,持续深化行业诚信建设,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有效提升。同时,各地方注协继续加强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情况的检查力度,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

  2013年,各地方注协共抽调915名检查人员,检查事务所1486家,抽查业务底稿20869份,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底稿13318份,验资业务底稿6695份,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底稿856份。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

  2013年,各地方注协根据中注协检查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以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和运行情况、事务所业务收费情况以及业务项目质量为主要内容,将业务规模大、社会影响大、行业反映大的事务所,新批准设立或新近合并重组的事务所,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高龄注册会计师较多的事务所,执业能力与承接业务数量严重失调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部分地方注协还将事务所设立及存续条件、报告防伪报备情况和问题事务所复查作为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执业准则,防范系统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执业质量逐步提高。同时,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治理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中小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体系存在较大缺陷,造成执业中存在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规范的问题,个别事务所甚至存在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等严重问题,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少数事务所还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

  三、惩戒情况

  2013年,各地方注协(除河南、甘肃注协尚未完成处理工作外)对存在问题的159家事务所和299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其中,给予25家事务所和61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给予36家事务所和93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给予98家事务所和145名注册会计师训诫,行业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4年,中注协将继续深入贯彻行业诚信建设要求,加强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督导,强化检查工作质量保证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警示性,严格检查、严肃惩戒,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全面提升,不断优化行业执业环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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