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主营业务成本”的纳税调整
税法所指的成本概念与一般会计意义上的成本概念有所不同。会计上的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活劳动的耗费,是对象化的费用,针对一定的产出物计算归集的。在实务中,成本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
税法上的成本比会计上的成本范围要大,包括纳税申报期间已经申报确认的销售商品(包括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和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企业对象化的费用,有的成为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只有销售出去,并在申报纳税期间确认了销售(营业)收入的相关部分商品的成本才能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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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9 责任编辑:zgkspx2